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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思達克通訊社1月12日訊,深圳證券買賣所近來發布布告稱,北京湘鄂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306.SZ)因未及時發表嚴重對外出資事項發展狀況及危險,以及管帳處置違背公司管帳準則,遭深交所通報批評處置。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孟凱、財政負責人詹毓倩、董秘李強以及時任董秘熊國勝亦遭到相同處置。
經深交所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動:
1.公司未及時發表嚴重對外出資事項發展狀況及危險。
?。?)2011年1月27日,公司發表暫時布告稱,全資子公司湖北湘鄂情餐飲出資有限公司與武漢市拉斯維加文娛有限公司、湘里人家,自然人徐莉簽定協作協議,約好湖北湘鄂情采購拉斯維加享有的武漢臺北路72號A地塊50%的土地使用權、徐莉競得的B地塊50%的土地使用權,買賣金額為12900萬元,占公司2010年末經審計歸屬母公司股東權益的11.06%。這以后,公司依照約好在協議簽署后向買賣對方付出了6000萬元,但買賣對方未恪守約好在協議簽署三個月內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權到達可依法過戶的條件、且未辦理土地過戶和典當手續。
?。?)2011年2月,湖北湘鄂情與拉斯維加、徐莉簽定補充協議,約好湖北湘鄂情以5100萬元采購A、B兩塊土地20%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悉數隸屬財物,如本次買賣成功,湖北湘鄂情將具有該項目合計70%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悉數隸屬財物。
(3)2011年4月18日,湖北湘鄂情與拉斯維加、徐莉、北京和泓置地有限公司簽定《協議書》。湘菜加盟,湖北湘鄂情將上述協作協議、補充協議中的權力、職責、職責全體轉讓給北京和泓,北京和泓向湖北湘鄂情付出6100萬元財物轉讓款。
?。?)2011年11月24日,湖北湘鄂情與北京和泓簽定協議,依據2011年4月18日四方簽定的《協議書》,約好北京和泓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湖北湘鄂情付出第一筆財物轉讓款2000萬元,并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完成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向湖北湘鄂情付出財物轉讓余款4100萬元。
(5)2012年10月5日,拉斯維加、徐莉、北京和泓、武漢錢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湖北湘鄂情簽定《五方協議書》,北京和泓將其享有的A、B地塊70%的土地使用權后續有關權力及職責轉讓給武漢錢塘和湖北湘鄂情,轉讓份額分別為39%、31%。北京和泓與湖北湘鄂情簽定《免除協議書》,免除兩邊與2011年11月24日簽定的協議,湖北湘鄂情需交還北京和泓付出的2000萬元轉讓款。2012年10月,湖北湘鄂情已交還給北京和泓2000萬元轉讓款。
?。?)2013年9月25日,公司發表上述A、B地塊項目權屬存在爭議,現已付出的6000萬元金錢能否回收也無法斷定。
公司對上述事項均未及時發表出資發展和改變狀況,且未及時發表6000萬元出資款無法回收的危險。
2.管帳處置違背公司管帳準則。依據公司發表的《關于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辦法決議書的布告》,湘菜連鎖,公司違背《公司管帳準則》承認加盟收入1,480萬元,承認股權兼并日前損益1556萬元,共影響2012年當期損益3036萬元,約占公司2012年度經審計歸屬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30%。
深交所以為,公司的上述行動違背了深交所相關規則。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孟凱、財政負責人詹毓倩、董秘李強以及時任董秘熊國勝未能恪盡職守、實行誠信勤勉職責,違背了深交所多項規則,決議對公司及上述人員給予通報批評處置。